近日,宁夏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消七家助贷机构从事助贷业务经营资质。这七家机构未经许可不得再开展相关涉金融事项业务,存续企业依旧可以依法从事各类常规经营事项。
具体来看,这七家机构是银川信融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夏信彭产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宁东智赢管理有限公司、宁夏中卫鑫岚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夏共卓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夏上善助贷中心(有限合伙)、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显示,银川信融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股股东为银川市国资委全资控股的银川金融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夏信彭产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由彭阳县乡村振兴局全资子公司彭阳县润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宁夏宁东智赢管理有限公司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旗下宁夏宁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宁夏中卫鑫岚商务咨询合伙企业大股东为中卫市财政局控股的中卫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从这七家助贷机构属性看,主要服务于宁夏区域内主体,提供助贷等咨询服务,其中一些机构存在信用问题。实际上,宁夏在去年底就已经开展助贷相关的经营资质清理整顿工作,这次取消七家助贷机构涉金融事项经营资质,主要是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的具体响应,旨在推动地方助贷行业的风险出清,助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宁夏再次取消助贷机构涉金融事项经营资质,明确“无牌照不得经营”,严禁地方助贷机构直接放款,倒逼回归信息中介。助贷行业的发展趋势是合规化、技术化与生态化,助贷机构要与银行合作,提供获客、风控服务,利用大数据、AI提升效率,规范服务收费、信息披露,保障借款人权益。
宁夏取消辖内助贷机构涉金融事项经营资质是全国助贷行业规范行动的一部分,2024年以来公安部与金融监管总局联合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通过清理违规机构以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此举反映出监管强化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整顿助贷行业乱象的信号。助贷机构要合规有序发展,需严格遵循监管要求,完善内部治理,提升风险管控能力,确保业务合法合规、信息透明。